你用六个亿拿下。a那边,布兰妮復出,成绩喜人,我让她和a签了一份低价长约,你用十个亿拿下,到时候再重签合同。这样就是56亿。”
好傢伙!
但你別说,这就是最合法的资產转移模式,怎么看这笔交易都合情合理……年赚4个亿的公司卖40亿不是很合理吗?当然別的商人心中有数,这种生意看的是人际关係,不会上这个当,所以只能左手捣右手!
a能卖4亿就不错了,但布兰妮的低价长期合约,让它表面上可以卖到十个亿……小姑娘是真好骗,她就没想过伊恩万一没履行承诺呢?幸亏伊恩在这方面確实不打算坑她。
反正就是理论最大值可实现!
一切都是合理合法,红石了56亿,最终得到了实际价值不超过8亿的资產,近50亿的资產就这么没了。
然后就是通过费,运营费等其他支出继续转移利润,伊恩开了不少小公司,都是用来掏空红石的。
红石公司目前拥有阿富汗的30亿,麦道夫的50亿,力诺贷款的30亿,还有就是第一季度自身盈利5亿。
其中基础建设运营投入了37亿,搭建了一个巨大而辉煌的空壳子,买下美合黑鹿和a后,资產提升到45亿左右,即70亿资產就这么转移走。
剩下的资產说是45亿,其实也就三十亿出头,另有十多亿是人工以及各类运营费……商业欺诈也是有成本的,红石公司作为一个超级巨骗,本身也確实是有些资產的,比如新款止痛药等。
接下来就是力诺逼债,然后红石资不抵债宣布破產。
力诺银行作为债主拥有优先权,它会將这些资產以30亿的价格卖给伊恩,拿回本金,然后伊恩转头再用这些资產,卖给一家新成立的公司,继续经营阿富汗那边的贸易……也就是用阿富汗人后续的钱买下这三十亿的资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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