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这么一来,警方就算证明你是凶手都是没有意义的行为,何况还不好证明——伊恩的原视频早被刪了,被剪辑过的视频最多只是“假新闻”的问题。
关键伊恩可没说这是给你的呈堂证供,你自己拿过去当证据那是你的问题,伊恩这边连偽证罪都算不上。
凯萨琳疑惑:“那为什么之后不报警?”
伊恩摊手:“我认为这並不值得奇怪。我是记者,记者永远需要第一手的资料。新闻最重要的是什么?就是快!如果我报警了,警察出动,其他记者也会出动,然后我就会失去抢在別人之前报导的机会。”
这话合情合理。
凯萨琳可以质疑伊恩卡尔不报警的道德问题,但无法质疑他的动机合理性——对於记者来说,比警察更快发现案件,进行报导,正是他们最大的荣光!
一个记者能够做一起这样的新闻,甚至都能吃半辈子了!
不过绝大多数记者在获得新闻后该报警还是会报警,像伊恩这样直接用新闻通知警方的,属於极品!
杀了人后还继续跑別墅搞事情,还要加一个飞车戏码的,更是极品中的超极品!
自卫反击也没这么离谱的!
凯萨琳强忍火气:“那为什么你不先报导查理米尔斯的事?我是说,是这件事先发生的!”
伊恩两手一摊:“倒敘手法。有时候先给出结果可以更加引起大眾的兴趣。比如为什么伊恩卡尔会出现在现场?为什么凯特贝金赛尔小姐会有关联?查理米尔斯又是什么人?到底是什么造成了这一切?悬念是需要铺垫的,没有悬念就製造悬念……这部分后续放出可以获得更好的效果。好的记者只关注效果,时间顺序不重要!昆汀的低俗小说就是这么搞的,在別人眼里的精妙闭环结构,在行家眼里无非就是一个顺序顛倒的剪辑效果而已。”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