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歌,只要是自己写的,那么版权都是自己的,这一点明文规定,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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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合同还没有任何问题,不存在任何阴沟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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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回过头来看的话,视效文化除了要的东西比较‘清新脱俗’以外,实际上已经是很不错的那种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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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什么霸王条款,也不是强制给艺人一些剥削合约,比如卡艺名啊,卡作品啊,白菜价分成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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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挺好的了,视效文化现在所走的路子也不是他们的原因,是市场原因,对于这种中小型公司来说,他们没有豪门资本的财大气粗,也没有可以无视市场规律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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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多人的吃饭问题,不向市场妥协,他们还能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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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仅仅是视效文化,而是所有中小型企业的整体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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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合同正常,而且条件合适,夏深觉得,签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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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能有一家靠谱的公司,永远都比做独立音乐人单干的来的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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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人家公司还是有资源,有运营,而且还有渠道去拉商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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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东西都是独立音乐人接触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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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公司,你身为艺人,只要专心的去做你的事情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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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的任何事情,公司给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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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等到了功成名就之后,可以组建自己的工作室,自己和自己玩儿,自己请一个团队来服务自己,甚至是开属于自己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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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夏深现在有这个资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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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约就此敲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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