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然让我连着遇上两个。
双刀架成十字,只待饱饮敌人的鲜血,就算他有法师那么快的回蓝速度,也绝对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回复三百魔力,我心中的算盘叮当响,自己绝对不可能三招两式都抗不住,实在不行,再用无耻阴招就是。微微一皱眉,我的脚下缓了一缓,急速跑动再次牵动伤口,不用去看状态栏也可以知道hp肯定再次流失,对行动的影响虽然不大,可是持续掉血却让人心烦,而且最重要的是,伤口冒血这种事情没法遮掩,对方的目光瞄向我的大腿就是佐证。
冲入十二米之内,我忽的双刀归鞘,闪电般掏出蜘蛛弩,抬手就射,这可不是刚才在林外那种飞行表演,十二米之内准头又高,弩箭立刻一支接一支的飞向熊甲骑士的面门、咽喉。此举大出熊甲骑士意料之外,别的都好说,我这还刀入鞘的动作过于流畅,以至于刹那间便换了兵器,让他措手不及。
反射神经远超常人,因此我早已习惯了准确无误的拔刀还刀,手弩射出十箭,虽然没有取得什么明显的战果,但在气势上我已经重回上风,立刻拔刀出鞘,右手弯刀擦过左手刀脊,在欢快的鸣响声中飘向骑士的咽喉。熊甲骑士殊无惧色,双手大剑横扫而出,挂着呼呼风声,我的弯刀在剑锋上一点,借力后退,心中已经有了底,服过力量药剂,我的力量已经达到二十三点,果然没有被骑士击退。
我没有卡洛斯那么强的剑技,熊甲骑士却比隆巴顿还要威猛,根本不能学习吸血男爵进行阵地战,只得依靠敏捷优势进行游斗,至于惯用的伎俩,比如近身战法,没有摸清对手的路数之前我并不敢出手。熊甲骑士确实没有说大话,他单论武艺也可以与卡洛斯、隆巴顿比肩,甚至更胜半筹,我只有打醒十二分精神才能将点数上的优势放大,不然根本对抗人家充满张力而又精确无比的巨剑。
简单的试探很快过去,熊甲骑士大开大阖的古拙剑路渐渐压的我透不过气来。已经切身体验过卡洛斯细腻的剑法,这回我再度眼界大开,这种豪迈的剑术充满了“以我为主”的意味,线条粗犷,却又总在恰当的时间出现在恰当的位置,迫的我疲于应付,与卡洛斯看破我的剑路然后迅速找到最佳的反击方式完全不同,而且熊甲骑士并不只有熊王的愤怒一件强装,别的不说,他的那柄巨剑就绝对不是大路货,只看跟我的吸血獠牙刀磕的火星四射却完好无损就知道质地有多么坚硬。
好在经历过与卡洛斯的那番周旋,我已经知道凭借装备的优势完全可以一战,对于和高手过招已经没有了太多的敬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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