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有印象,不是她自己买的,而是同桌现在喜好灰色酷帅风,就把这个她前两年用过的幼稚粉色笔袋送给了她。
而如今这个笔袋里鼓鼓囊囊。
打开笔袋,里面硬生生挤出了好几支塞不下的圆珠笔,她只能将圆珠笔拿出来,往边上同桌的桌子上放了一支。
同桌睡饱了,如今正趴着,握着笔在空白的本子上写写画画,突然看到眼前出现的笔愣了一下:“这是啥?”
“我之前看到有店里卖便宜的笔,就多买了几支,送你一支。”孟繁抽出几支笔,放在课桌抽屉里的书上,再把笔袋拉上,手上自己拿了一支。
“谢啦。”同桌不客气地收下她的笔,打开笔帽,用新笔继续写写画画。
孟繁也打开了笔帽,将笔帽盖在笔头上,拿出了今天的作业,翻着课本,努力对照着写。
新的圆珠笔写起来十分顺滑,写起来甚至让她有一种自己的字都写好看了几分的感觉。
唯一的问题是写题实在是困难。
她又咬上了圆珠笔的笔头,好在这次咬的是笔帽,而不是直接的笔头部位,总算没有再尝到圆珠笔里笔芯的味道。
半小时时间,她努力写完了数学作业,转头就被同桌抽过去,花了两分钟时间,一一照抄。
“我写的不好。”
“没关系,我自己写,肯定也跟你差不多。”
同桌随口说完,又趴在那里写写画画。
孟繁见她不在意,将数学作业本拿回来,从眼前的一摞书中,抽出了英语作业。
这份作业的难度跟数学不相上下,甚至似乎更难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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