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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漱完躺在床上,窗外的霓虹灯透过窗帘缝照进来,在墙上投下斑驳的光影。拿起李老师送的书翻了几页,看到那句“如果你来访我,我不在,请和我门外的花坐一会儿“,突然想起阿哲的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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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还在地铁口唱歌吗?琴盒里的硬币够买碗面吗?会不会又遇到醉汉?白天那个说羡慕他自由自在的白领,要是知道他可能连晚饭都没着落,还会羡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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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念头刚冒出来,后颈突然一阵发麻,比上次穿越时更强烈,像有只小电钻在骨头缝里钻。我挣扎着想坐起来,身体却像灌了铅,眼皮越来越沉,窗外的光影渐渐模糊成一团暖黄,像被揉皱的糖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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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睁开眼时,耳朵里全是嗡嗡声。不是地铁的轰鸣,是吉他扩音器的电流声。我低头一看,自己正坐在地铁口的台阶上,怀里抱着把褪色的木吉他,琴颈上刻着歪歪扭扭的“阿哲“两个字,像道没长好的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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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双手比我的小一号,指腹结着层硬茧,虎口处有道浅浅的疤,像是被琴弦勒出来的。身上穿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夹克,袖口磨出的毛边蹭着吉他琴身,痒得像有蚂蚁在爬,带着种陌生的熟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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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唱首《成都》呗。“穿工装裤的小伙子往琴盒里扔了枚硬币,叮当作响。我张了张嘴,喉咙干得像撒哈拉沙漠,却不受控制地弹出前奏。指尖按在指板上的瞬间,老茧传来熟悉的刺痛,这痛感比我握钢笔磨出的硬茧真实百倍,像刻在骨头里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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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到“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时,有个穿西装的男人停下来录像,手机屏幕的光晃得我眼睛疼。他举着手机说:“帅哥唱得真好,发抖音肯定火!“我心里冷笑,火?他知道唱一下午赚的钱够不够买个手机支架吗?知道琴盒里的硬币连凑齐一顿晚饭都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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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波城管来的时候是上午十点。蓝白相间的电瓶车刚出现在街角,这具身体就本能地弹起来,把吉他塞进琴盒,扛起就往巷子里冲。我跑得跌跌撞撞,好几次差点撞到墙上,心里却在惊叹——阿哲的肌肉记忆比我的销售话术熟练多了,这是被生活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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