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的纪榛,许是芙蓉香所致,竟让他一再说出嘲弄之语,“是喜欢你徒有皮囊,还是喜欢你挥金如土,亦或者你的显贵家世,他们为了讨好你而诳骗你,也就你信以为真。”
纪榛这下是真恼了,睁着一双烧红的眼睛,怒道:“你又不知我与他们的情谊,怎知他们不是真心喜欢我?”
这是二人成婚以来纪榛第一回在沈雁清面前露出爪子,不至于挠伤人,但也让沈雁清不悦。他未细思,更难听的话已然袭向纪榛,“你有哪一点值得人喜欢?”
纪榛震住,哑然失声,眨一眨眼睛,热泪滚滚而落。
沈雁清亦讶异自己会说出如此令人难堪之言,脸色沉寂。
自幼父母教导他要克己复礼,学堂的先生亦赞他年少便懂得喜怒不显于色之道。他是众人口中温文尔雅的谦谦君子,是天子于大殿上钦点的志节行芳的新科状元,二十载循规蹈矩、严气正性,偏偏在面对纪榛之时总不受控制地将玉洁松贞抛诸脑后。
在纪榛逼婚之前,沈雁清其实对纪榛是有几分欣赏的,无关情爱,只是单纯地觉着悦目娱心。
长街游行,明媚的少年兴高采烈接了他抛下的牡丹花。
诗会酒宴,喝得醉眼朦胧的糊涂虫躲在树后窥探他。
这些他都没忘。
倘若纪榛不仗着家世执意嫁给他,尚能在他心中留下一丝纯美,何至于自讨苦吃。
沈雁清凝眼望着被芙蓉香揉磨得狼狈万状的纪榛。
一个一技无成、不学无术、空有皮囊的草包,又被家里宠得太娇气、太任性,以至于活到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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