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吧。
挑食鬼程麦地人生信条之一就是:
跟什么过不去都别跟自己难得看得上眼的食物过不去。
程麦慢慢挪到他身边,蹲下开始一顿翻找。
这种迷彩工装裤别的不多就口袋贼鸡儿多。
偏偏碰上的这主还很坏心眼,就是不说清楚在哪搁口袋。
更过分的是,他不仅站着无动于衷让她乱找,还要用言语不时对她进行精神干扰和攻击,诸如“故意找这么慢的吧?”“想多占会我的便宜?”之类。
哪怕不到一分钟的时间也格外漫长。
找到那一刻,她立马恩将仇报,恨恨地在口袋里顺着拧了人大腿一把,听到他吃痛的闷哼才满意撒手。
蹲累了,程麦干脆一屁股坐地上,忍受着这洁癖精嫌弃埋汰的眼神,正要拆开巧克力吃,就听见前方两声得意洋洋的叫唤。
“诶哟,踏破铁鞋无觅处,看发现什么了。”
“队最后一个的独苗苗,原来在这呢。”
是池砚他们队的俩男生,程麦抬头时正对上其中一个人的枪口。
他冲她笑眯眯地道了个歉:“不好意思啊美女。”
感受到危险就想逃跑是物竞天择多年老祖宗刻进了dna的东西。
本来程麦就坐在池砚腿边,看到危险后她下意识地拿双手抱住了人小腿,抬头和自己刚刚放话隶属“敌对阵营”的保护伞对视一眼。
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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