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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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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婶是在五年前寡居的,带着她的唯一的女儿王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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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五年前,她的丈夫一日得了伤寒,随之就因为延迟看大夫——毕竟贫寒农家人,家境不允许一生点病就花钱看病,——就这么耽搁下来,一拖拖成重症,随后就这样要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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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目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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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婶这五年过来,也是非常的困苦,可怜如今她才三十岁,看起来就像四十多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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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这生活的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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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前一段时间,有媒人过来,给她说了桩亲事,那男家离得还比较远,是在辉县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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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王婶也不想再苦苦等了,她想嫁人,即便是熬到女儿长大成人,等到女儿嫁了人。可那又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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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是老话。她也不可能指着女儿去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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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说的招入赘的,别开玩笑了,这个男尊女卑的世道,除非那些大户人家,广有资财的人家,有人愿意入赘,谁愿意入赘王婶这么个破落户的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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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王婶思来想去,她决定把女儿托付给一个看起来良善的人家,这是她的最优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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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她一直在相看人家,哪曾想到,一直和她家半斤八两的林阿大家,竟然出了个开了窍的儿子,一下子家境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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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以两家平素来的关系,应该他们家也会妥善的照顾好自己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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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托付女儿,其实也就有点卖女儿的意思,主要是想让女儿有口饭吃,毕竟原先在家也是饥一顿饱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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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去好人家做丫头,在她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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