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收取基本仓储费。
被救助人员,不收取任何救难费。但是被救助人员在博铺滞留其间的伙食费、住宿费和医药费自理。离开博铺时必须付清,否则法院将对其进行强制拘留,直到其付清费用为止。不能付清费用的,可以用劳动的方式来抵偿。
……
这些林林总总的条款分解的很细,有些在现代时空根本不属于海事法院的管辖,但是马甲的出发点是把海上的各种裁量权都收归到海事法院里,所以事无巨细一一罗列。
但是这些条款在执委会引起了轩然大波,很多人对归还小商人的货物尚能接受――收买人心么!但是对大宗货物和船只也要拱手交就有很大的异议了:这怎么也是海军战士拿性命从海盗手里夺来得,更别说穿越集团在战斗中还花费了大量的弹药和燃料。这种大船的造价大约在二千两白银左右,20%也就四百两银子。根本抵不过海军一场战斗的消耗。就目前的琼州海峡的形势来看,凡是涉及到救难的,十有八九都要和海盗打仗。
“要在琼州海峡确立秩序和法律,就不能用这种唯利是图想法来办事!”马甲说,“什么都要用钱算一算。我们到这个时空来不是来赚数不清的银子的,而是来做这个世界的规则制定者。”
虽然短期来看穿越集团在琼州海峡上的这种行为是亏本的,但是长远的影响却是巨大的。通过制定规则,维护秩序,逐步在中国沿海的航行者心目中建立起穿越集团在海上的权威性。这才是海事法院的目标。
经过连续三小时的辨论,在马甲的努力和执委会主要领导暧昧态度下,马甲的方案最终在投票中通过。海军对归还货物倒是无所谓,但是五桅大海船这只煮熟的鸭子飞了对他们打击实在太大了。陈海阳已经几次到船上去观察,考虑如何进行改造。特别是躺在医院里养伤的蒙徳,气得说要把马甲的脑袋打开花。计委的一干人也对他横眉冷对。至于马千瞩,则什么也没说。只是看了马甲几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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