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还是抠抠索索,就坐了起来,在我舅舅喉头下面一寸的地方咬了一口。但是她没有把肉咬掉,只是留下了一个牙印。然后她就往后退了退,看着我舅舅瞪大了眼睛,胸前一个紫色的印记在消退,觉得很有意思。然后她又指着我舅舅的右肩说:我还想在这儿咬一口。我舅舅什么都没说,只是把右肩送了过去。她在那里咬了一口,然后说:把手放在我肚子上。我舅舅就把手放在那里,发现她整个腹部都在抽动,就想:噢,原来这件事很逗。但是逗在哪里,他始终想出来。
f对我舅舅的看法是这样的:块头很大,温驯,皮肉坚实(她是用牙感觉出来的),像一头老水牛。小姚阿姨对他的看法也差不多,只是觉得他像一匹种马;这是因为她没用牙咬过我舅舅。那天晚上他们俩坐出租车回到家里,往双人床上一躺,小姚阿姨把脚伸到我舅舅肚子上。我已经说过,我舅舅的肚子不经压,所以他用一只手的虎口把那只脚托起来。小姚阿姨把另一只脚也伸到我舅舅肚子上,我舅舅另一只手把她的脚托了起来。人在腿乏的时候,把脚垫高是很舒服的。小姚阿姨感觉很舒服,就睡着了。而我舅舅没有睡着。当时那间房子里点着一盏昏黄的电灯,我从外面趴窗户往里看,觉得这景象实属怪诞;而且我认为,当时我舅舅对螃蟹、蜘蛛、章鱼等动物,一定会心生仰慕,假如他真有那么多的肢体,匀出两只来托住小姚阿姨的脚一定很方便。而小姚阿姨一觉醒来,看到新婚的丈夫变成了一只大蜘蛛,又一定会被吓得尖声大叫。我觉得自己的想像很有趣,就把失恋的痛苦忘掉了。
现在该说说我自己了。我失恋过二十次左右,但是这件事的伤害一次比一次轻微,到了二十岁以后就再没有失恋过,所以我认为失恋就像出麻疹,如果你不失上几次,就不会有免疫力。小姚阿姨的特殊意义,在于她排在了食堂里一位卖馅饼的女孩前面。她知道了这件事以后,还叫我带她去看看;买了几块馅饼之后,我们俩一齐往家走。她说道:有胡子嘛。那姑娘上唇的汗毛是有点重,以前我没以为是个毛病,听她一说,我就痛下决心,斩断了万缕情丝,去单恋高年级的一个女孩,直到她没考上重点高中。要知道我对智力很是看重,不喜欢笨人。这些是我头三次失恋的情形。最后一次则是这样的:有一天,在街上看到一个女孩迎面走来,很是漂亮,我就爱上了她。等我走到她身后,嗅到了一股不好闻的味儿,就不再爱她了。小姚阿姨说我用情太滥、太不专。我说,这都是你害的。她听了叫起来:小子,我是你舅妈呀!现在我叫她舅妈她就不爱听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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