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
“年轻的时候,我第一次办文物案子。亲手銬了带了三年的徒弟。那小子把几颗北魏大佛头卖给了跨国走私贩子,换了两张去加拿大的机票。”齐朝暮自嘲著笑了笑,“怪我,我没带好他。”
我吃惊地差点蹦起来:“还有人能在您眼皮子底下为非作歹......?”
之前在海底墓,我只是露出几个微表情,就被师傅发现,暴露了所有心理活动。难道这世界上,还有人能瞒过齐朝暮的火眼金睛吗?
“那时候我也太年轻了,阅歷少,就很容易完全信任別人。”齐朝暮说,“这也是每个人最常见的软肋之一。毕竟,谁没有年轻的时候呢?”
潮水推著我们的船一直往前走。深海区的浪头突然凶起来。我突然觉得桨杆在掌心发烫,像握著一截烧红的铁。
“对了,”齐朝暮眨眨眼,“当年我留学国外,还认识一个很厉害的人。他能把《永乐大典》倒著背,结果他毕了业往纽哈芬博物馆一钻——转头就把我们合写的论文改了作者序。”
船尾猛地打横,他手腕一抖稳住平衡。
远处有海鸟掠过船头,竟然惊起一溜儿银色飞鱼。银鳞划破暮色,像谁撒了把碎钻在天幕上,最终碎成千万片粼粼的往事。
“当时,我抄起裁纸刀就要去找他算帐,结果反被......一些能量,锁在地窖里三天三夜。”齐朝暮淡笑道,“等出来想通了。人吶,跟这浪里行船似的,目光放远才能走得远。死盯著近处的漩涡,反而要翻。”
“打那以后,我看谁都像揣著本间谍证。我也曾经像你一样多疑。不信任周围任何人。”齐朝暮的话语被风吹散,“直到有天我爹把我薅到鼓楼戏园子,台上唱《锁麟囊》的程派青衣一开腔——水袖甩我脸上,我才醒过闷儿来。”
齐朝暮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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