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移民啊。”
“如果要的话,那也没有办法。她现在的工作已经要她到处飞,刚刚才从巴黎回来。”
小郁哦一下,以前他和姚伶的事情不提也罢,低头品尝一口血腥玛丽,饶有兴趣地点头,“好喝。”
邓仕朗笑了笑,拜托小郁告知他姚伶的i,他打开手机查找,关注以后,还没来得及细看就有客人点酒,他放回口袋,继续调酒。
回家途中,姚伶忍不住想起她当年闻到的香味,乔瓦尼,后调檀香,她冲着香味记住了他。他们二人当初在学校五楼的走廊碰见,他手上还抱着一只篮球,而她提着水杯去装水,擦肩而过,凭乔瓦尼的香味留住生理上的记忆。
那时他们高三,他才十九岁就用这样的香水,上学喜欢穿球鞋,手表不是学校风行的卡西欧G-shk,而是在香港朗豪坊购置的为价六千的Tisst,后来她知道他也有一款米白色的G-shk,是他爸爸送的生日礼物。他只会在考试的时候戴一戴这学生气的手表,平常总是佩那只Tisst,但不管是哪款手表,他戴起来都挺好看。
暖器烘热,姚伶从果篮拿一只水蜜桃出来洗,躺沙发上咬着。手机传来讯息,一个ID叫DCHaden的用户关注了她,她看到名字便知道是邓仕朗。
他的i简介很简单,只有他的中文名注音Dan
Si
Ln。别人都会添加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或者像在Linkedln高调备注自己的大学和职业,而他不写这些,如他本人一样懒散。
邓仕朗在高中就被称作DC,Si读起来像C,再加上他的姓,大家都叫他DC,后来高中英语课的老师要学生取英文名,他就叫自己Haden。
他们高中毕业前一直在大陆读书,她和他不同班,却受同一个英语老师任教,他们隔着两个班都能经常争年级的英语排名。英语老师有时拿着成绩单公布名次,这个月是姚伶第一名,下个月就是邓仕朗第一名,轮流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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