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我像逼他似的,要不一会儿又得跟我生气了。”郑迷敛起笑,正经道,“之前我始终想的是不能耽误他,并且一次又一次的给自己洗脑这才是不会让自己后悔的决定,不过酒瓶子戳我脑子里的那一瞬间我就发现,什么狗屁不会后悔,我真后悔死了,还好没有真死,要不然我的魂魄都得变成孤魂野鬼。”
最后他长叹一声,总结:“老话说的就是对,人生在世就是要及时行乐。”
“行了你少说两句吧,该休息了。”路驰站起身不由分说地将郑迷的两条手塞到被子里,“受了次伤还当上人生导师了。”
林别在一旁偷笑,见路驰看过来才收起来大牙。
“打郑迷的那人是我前前前……他大爷的,”路驰搓了一把后脑上的头发,“算是我初恋吧。”
嗯?!
路驰一开口就是爆炸性的。
意识到他是想说这事情的来龙去脉了,林别赶紧坐正了身子,做出了洗耳恭听的准备样子:“你们之间到底有什么事儿?”
“那人叫潘高阳。我家里条件不是很好,十几岁的时候逃出来打工遇见他的,当时他对我挺好,不过就是人有点怪癖,你们之前不都问我为什么在脖子上纹这个嘛,就是他让我纹的。”路驰握着自己脖子上那圈文身,眼神里盛满了怒意。
林别还是刚知道这文身的由来。
路驰继续说:“我当时什么都不懂,就知道他对我好就跟着他,他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不过直到有一次他把我带去了个酒吧让我喝了加料的东西,我才知道他要把我‘卖’给别人。”
听到这,林别后背汗毛直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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