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的。
这样的人即便在混乱的西南,也能杀开一条血路吧。就算不在乱世立功,这样一身本事,去给大户人家的小姐当护卫,也能生活得很好吧。
护卫不是仆从,只需要保护雇主的安全什么都不用做,只要不签卖身契,签个活契,做得不开心,契约到期随时可以走,要是遇上心好的主家,不出两三年,房子银子就都有了,说不定还能遇见一个志同道合、可以托付终身的男子。
林筠初走哪一条路,不比留在这小山村强……
“怎么样?是不是看呆了?”林筠初走过来,顺势将手臂搭在了叶新夏的肩膀上,“门板可比皮肉硬多了,这力道,这木矛要是扎到小动物身上,保准它们跑不了。”
林筠初充满笑意与自得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唤回叶新夏不知飘到哪里的思绪。
“你心里有数就好。”
……
即使林筠初表现得胸有成竹,但在林筠初拿着木矛出门的那一刻,叶新夏还是止不住地担心。
一整天下来做什么都有点心不在焉。
再说林筠初这边,自进了山,林筠初就有点心跳加速,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就是有点兴奋。
后山是打猎的好去处,特别是深山。
后山外围是村民常去砍柴捡果子的地方,人类活动的痕迹比较多,除了山鸡这类小动物,没什么大型野兽;翻过山坳,再往深山进去一点,就是往常猎人设置陷阱的地方。
林筠初一到这个区域就发现了不少陷阱,甚至还有陷阱里面已经有了猎物。
作为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林筠初对土坑里的猎物没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就是想看看这个世界的野生动物长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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