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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昼这辈子有被人这么打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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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应该是第一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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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昼沉默着、慢条斯理地解开扣子,将风衣随手丢到了旁边椅子上,绸缎般的银发矜贵又禁欲,身高腿长,宽肩窄腰,肌肉线条更是恰到好处的漂亮,多一分嫌壮,少一分嫌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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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到了我心跳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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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是脱了件外套啊,我为什么就觉得很性感?我一定是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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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动手了哦?”我握紧了手中的软皮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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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惯用的武器,除了金簪外,还多了蛇骨鞭,要论杀伤力要说,这种牛皮制成的软皮鞭哪怕鞭一百次都比不上蛇骨鞭抽一次。毕竟,蛇骨鞭上面都是骨头倒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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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的心跳得真的好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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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突然明白,为什么有人会把这种事当成爱的一部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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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紧张和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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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鞭抽下去的瞬间,白昼那节完美得仿佛雕像一般的手臂上出现了一道很浅的红色痕迹,但是以白昼的恢复力,只是眨眼间,那道痕迹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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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感觉。”白昼给出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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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果然不是会把痛和爱弄混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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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那道瞬间消失的红痕:“但是,我好像明白,为什么有人会喜欢这么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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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昼眼神一凝,似乎在试图理解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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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想道:“其实是想在爱人身上留下痕迹吧,能持续很久的痕迹。就像一种证明——证明你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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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白昼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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