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朔风便卷着旷野的气息扑面而来。他极目远眺,生平第一次将视线越过眼前沃野,落在了天尽头那片沉郁如墨的“黑土”之上,那便是书中所载的‘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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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着北境与大荒绵延了几十年的血与仇,作为镇北王府的世子,他在这一瞬产生了一种——终有一日老子要去荒原上驰骋的豪迈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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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种豪迈之情刚在体内宛如涟漪般荡漾开来,就被赵乘风犹如烟头烫手般狠狠掐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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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这辈子活的不长,区区两载而已,但早已经有了平凡无奇的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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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蒙祖上萌阴过于丰厚,他只想守着镇北王府享受一下短暂一生的荣华富贵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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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待年龄大些,情之所钟,佳人在畔,娇慵两三位知心解语花,共度风雅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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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邸深邃,自也少不得豢养一两头海外名种猛獒镇宅,倒不是为唬人,只是那威仪气象与王府邸相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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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出入嘛,世人眼光挑剔,为免‘失仪’,也只得让豪车宝马开路,奴仆精干随行,得有些‘闲人勿近’的威势,可想来倒也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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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这锦衣玉食、钟鸣鼎食、软玉温香的富贵悠闲,听起来就十分无聊,就让自己用余生来遭这份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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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天不从人愿从来不是一句假话,朝鲁站在城墙下的人群中,一眼都没看向世子,但轻轻的吹了一个吵杂环境中根本听不清的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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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老鸟振翅高飞,它会为潜藏了三月有余,连阳光都忘记是什么样子的圣族强者们指明方向。\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