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自己哭一场。可问题是即便端着离心离德的架势,一百零五天,也没哪天晚上分房睡。脸色是不好看,枕头也拉开八百米远,仅限前半夜。后半夜狗就不是他了又不做人了,天天热得空调都得再调低两度。
直到现在都没搞懂究竟出于什么心理。生气又不忍心?那大哥也未免脾气太好了。
或者狗玩意单纯就是色情。为处理性欲而进行的交媾行为怎么想都很可悲,姑且还被当作处理对象使用又是不是该暗自庆幸。换个角度想或许会舒服些。毕竟世上的一切都可以与性有关,除性本身以外。性是权力。
很矫情。没劲。被停滞在暧昧的灰色里,一个人待着是会又矫情又没劲。
时间在皮上爬,或深或浅总归会留下点印迹。不鲜明的无意义的不值一提的通通被抹去,其余的,只剩无止无休的雷雨和仲夏特有的颓靡。总之在那段日子里,除了为了振作而振作魂不守舍的瞎造谣,打发时间也乱七八糟看过不少,重读了多年前喜欢的,翻了些本不感兴趣的,以及几部显然被过誉的。
印象中又拎出圭臬朝圣的那晚特别热,又闷又热,中央空调不堪重负的连轴转,送风杂音似乎都更响。洗漱完毕穿戴整齐,留了盏台灯翻两页书,恰逢旁边背着身侧着躺叮铃咣啷。手机游戏声不高,只冷不丁冒几下音效。但很吵。吵得人静不下心读不进去,
白河的二月,叮叮;支离破碎地在滚烫的水里翻滚了整个夏天,叮叮;就像自杀,叮叮叮叮——
接着是一连串异常华丽的声效。像礼花弹爆炸,像仪仗队敲锣打鼓游街,像整组全编的管弦乐团傍上重金属朋克百来号人一起摇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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