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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开业的酒吧安静许久。
宋与支了支脑袋,碎发拂过他眉眼,昏暗里看不清眼尾上红没红。秦笙只听得见他轻声问:“你那个文身店,下午开吗。”
“开,当然开,”秦笙说完才问,“你问这个干嘛。”
宋与靠到椅背上,笑:“…洗掉吧。”
秦笙停得发僵。
宋与说完话以后就望着天花板和墙的接缝,走神。
其实秦笙真的高估他了,什么情圣,颜狗还差不多。遇到长得帅的,以前他也会没表情地多看两眼,最初喜欢黎也,也是因为那个夏天站在太阳光下懒洋洋地打哈欠的大狮子长得比他见过的每一个人都好看。后来……后来好像变得不太一样了,他们一起经历过很久,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深入和根植在骨髓里,发了芽儿,随便什么东西都能勾出一连串的鲜活又刺人的记忆。
记忆里那个人严苛又变态,为了一段谱子逼着他在琴房里反反复复没日没夜地练习,恨得他想扑上去撕开他喉咙,但是累得脱了力,练得昏睡过去,醒来还是那个人,挂着黑眼圈坐在他床边,非得看着他把队里安排的营养餐吃完。他还没吃完的时候,那个人已经靠在他床尾凳上睡过去了。那时候宋与才会想起来他刚赶完通宵的通告,比他都累乏。
队里所有人都知道黎也对宋与要求高得变态,但只有宋与自己知道,那个人把他从一个泥浆里滚大的小痞子惯养成快洁癖的性子,他照顾他有多无微不至。
他就是贪心,他知道从前或往后不会再有人对他这么好,所以他贪心他、还妄想独占他。
欲望是吃人的深渊,因为不知满足、永无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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