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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跃突然扶着于映央的肩膀,拉着他站起来,然后扯起他一侧的衣摆说,“看吧,就在这里,这里被我的烟烫了个洞。不光这件,你的好多件衣服应该都是我的,每次我要阿姨帮我丢衣服,她都会偷偷藏几件,后来只要我有不想穿的衣服了,都会拿去送给阿姨。”
丢破烂儿而已,被秦跃形容成了一种恩典。
终于从一段糟糕透顶的约会中得到短暂解脱,他拉着于映央,全然不顾对方窘迫的神色,诉说着对于于谨温的记忆。刚开始用的词还是“阿姨”、“佣人”,后来就变成了中英夹杂的“aid”和“leane”。
于映央的脸色微变,抗拒地向后缩,“不好意思,我现在在工作,不方便跟您讲话。”
“有什么嘛,我是顾客啊,店员跟顾客沟通不是天经地义的吗?”秦跃不依不饶。
明朔忍不住走来一探究竟,却被秦跃一把拉到身边。
“你应该认识明朔的吧?出了事儿才知道原来你们算是一家人,不过到了雾市之后,你们有联系吗?”
秦跃这样脑袋空空的富家小少爷,鲜少了解商界动向,更不知道于映央现在就住在明朔家。
于映央于是简短地答,“我刚来的时候,明朔陪我去看过病。后来我们一起接受了两次媒体采访,除此以外没什么联系。”
秦跃“哦”了一声,很容易便相信了。
也是,如果于映央真的攀上了明朔,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在咖啡店打工,身上穿着他几年前丢到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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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够了优越感,秦跃拉着明朔回到座位。
这一次,他拥有了新的话题,聊起于谨温在他们家做事时的事情,聊起她的斤斤计较、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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