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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凶手之所以恨死者,是因为双方矛盾中,他处于受害者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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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即,他对凶手造成矛盾能令他获得一些好处,也正是这好处,驱使他加害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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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俗称的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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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陌生男人对你怀孕的妻子殴打,你会产生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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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即便是唐氏儿,也不会莫名其妙对另一人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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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做事,都要有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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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喝水是渴了,吃饭是饿了,睡觉是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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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手杀死者也是如此,他的理由是长期处于受害者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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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加害凶手亦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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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理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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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主动对另一人加害,无非两种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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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绪,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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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良直言道,没有任何长篇大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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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很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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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两种案件所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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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情绪,可以用校园霸凌案来思考,霸凌者是否无理由霸凌他人?不,理由是有的,是所谓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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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以碾碎他人尊严为行动,获取情绪上的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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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便是动机,也是霸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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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还有互联网地域黑,以黑他人乡巴佬的形式抬高自身身份,以求这种高人一等的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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