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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是好看,就是压根不适合下地干活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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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宋杳杳看了眼上面的价格,居然要三百文一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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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现在这体型,若是要裁制下来,怕不是要好几两银子,她果断摇摇头拒绝了,转头拿起一块浅灰色的布,“娘,我要这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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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云又捡起宋杳杳拿的那个,惊讶道,“杳杳,你现在怎么转性子了?娘记得你之前最爱穿粉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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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杳杳满脸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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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谢将时无意中夸过原主穿粉色好看,所以原主的确很喜欢这个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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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原主却不知道这粉色太浅,不仅容易显黑不说,而且会把她原本就不那么美好的体型衬托的更加臃肿,因此穿着粉色的宋杳杳在谢将时眼里就是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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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宋杳杳挑好衣服,王秀云又开始给家里其他人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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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面宋杳杳就没有提建议了,要是吃食方面宋杳杳还能说两句,但这针线活,现代早就不做衣裳了,都是买的工厂生产的聚酯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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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宋杳杳手笨,从小对做手工之类的就不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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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方面,宋杳杳还挺佩服王秀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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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挑选好想要的布匹,宋杳杳便利落的付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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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刚刚从江紫那边领了些,否则的话这吃穿住行都要钱,都要捉襟见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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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挑完,正准备走出店门,宋鸿兵便气喘吁吁的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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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见他手里扛着两个大铁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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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足足有二三十斤斤重,不过宋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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