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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他并没有想太久,便被街角的流浪汉注意到了。
莉莉小姐身上还穿着昂贵的裙子,耳朵与手腕上,也还戴着名贵的珠宝。
几天没吃饭的流浪汉冲了上来,扒去了莉莉小姐身上的裙子,只不过,因为害怕,又或是没力气,他没有对莉莉小姐做别的事情。
也没有仔细的搜刮掉她身上的珠宝与首饰。
莉莉小姐把一颗最闪亮的耳坠塞进了自己的肥肉褶子子里,又趁着混乱的劲,偷了一身别人晾在公园里的衣服便偷偷的跑了,她失去了那身昂贵的衣服,更不知道该去哪里了,也不知道这小聪明脑瓜子怎么想的,她失神的转了半天,居然又跑回了曾经把她带进了火海的晶姨那里。
晶姨好像忘了莉莉小姐成为整座城市的莉莉小姐这件事,见到她就骂:“该死的还敢回来,偷东西跑了,看我不打死你。”
说的特别狠,也真的下手了,但居然没有真的打死她,而是上去抽了几下。
然后就喝骂着她让她去干杂活,因为现在的她,太胖了,没有客人瞧得上。
莉莉小姐觉得很庆幸,更庆幸的时候,她发现自己晚上居然会有饭吃,而且吃的还是馒头,简单来说,是人吃的东西。
不仅如此,等晶姨气消了,她居然也可以上桌吃饭了。
她和那些客人多的小姐一起吃饭,虽然晶姨还是会偷偷的给那些接客最多的人挟鸡腿,莉莉小姐这样没用的人,只能吃鸡屁股。
但莉莉小姐真的很满意了。
她甚至还在晶姨的咒骂下开始减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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