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良久,他回过神来,又盯着自己的手傻笑,连客人来结账也没理会。
……
牧寻知的后事全部处理完后,乔怜就去学校了,倒是宋琛赖着不走,放着好好的大别墅不住,非得和她挤在一起住。
宋琛最近在钻研厨艺,连白天去公司的时间都减少了,闲下来的时间都用来切菜做饭,他先尝一口咸淡,再试探性地问乔春雪要不要也尝一口。
乔春雪冷着脸瞪了他一眼,他就讪讪地把手缩了回去。
阳光明媚,大雨过后难得放了晴,放在阳台的盆栽吸饱了水,绿叶尖儿凝着盈亮的水珠,沐浴在阳光下,像镀了金灿灿的边。
比起晴天她更喜欢阴天,她讨厌阳光照在脸上时的感觉,让人无处遁形,晒多了,连骨头都会泛起酥痒的懒意。
“砰、砰”的撞击声传来,宋琛正在厨房里和土豆做斗争,他刀工不算好,切的粗一条细一条,刀刃时不时擦过手指,一不小心就会割出血。
乔春雪换上那件黑色外套准备出门,兜里习惯性地揣了把折迭刀,倒也不是为了随时随地捅人,只是她觉得这样更安全。
她刚扶住门把手,发出点声音,宋琛就从厨房里探出身来,“老婆,你要出去吗?”
他角色代入得挺好,牧寻知没下葬的时候他怕他变成鬼来找他,现在就没那担忧了,虽然没领证,但不妨碍他以乔春雪的丈夫自居。
她看了他一眼,冷不丁来了一句:“嗯,去杀人。”
宋琛信以为真,喃喃着出声:“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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