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哎,咱们要不然先和他谈谈看?主要目的是拿回钱啊……”
有人缩了卵,主要是不想投资打水漂。
也有人担心另外一件事:“合同上确实有不得挪用的条款,可是单靠这一点告不倒他吧?毕竟竣工期定在明年,离现在还早着……”
仍然是好心大哥,当场拿出了主意。
“找对方退钱没有法律依据,人家不搭理咱们,根本没有任何办法。
当务之急,一定是报桉。
只有立了桉才能冻结他的公司账户和个人财产,那家伙都已经开始转移财产了,谁知道是不是想要卷款潜逃?
一旦被他跑出国,公司倒闭,咱们极有可能血本无归……”
血本无归四个字,杀伤力巨大,当时就统一了思想。
“那咱们以什么理由报桉?”
“诈骗!”
好心大哥振臂高呼:“不管他想干什么,咱们先统一口径,就是被诈骗了!到时候查出来什么算什么,最坏最坏也能让他把吞下去的钱再吐出来,事不宜迟,咱们现在就去!”
“好!就这么干!”
大家轰然应诺,一群人呼呼啦啦的冲向辖区机关。
其实对于现在的各种房地产信托项目而言,开发商挪用一下项目款几乎是常态,告诈骗是立不住脚的。
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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