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回程的飞机,把刘铭灏一个人留在了帝都。
然后,回到公司的张一明在看到刘铭灏的细节后彻底懵哔了。
“什么?!这真是他们给出的全部条款?!”
张立东拿着那几张纸,兴奋点头:“对!基本已经确定了,意向书随时都能签!”
开心,自然是有原因的。
刘铭灏给出的条件一点都不苛刻,正相反,好像亲爹一样的体贴。
正常的pe投资合同,除了一般性条款之外,最重要的内容是投资者权力条款和被投企业约束性条款。
投资者权力大项里,包括了天行所有可以合法取得的权力。
比如:
增资权、股息分配权、清算权、赎回权、反稀释权、新股优先认购权、最优惠权、首先拒绝权、共同出售权、股权锁定条款、转让权、信息知情权、董事会席位、优先购买权、优先受让权、跟随售股权、优先清偿权、强制清算权、回购协议等等等等。
十余个大项,上百小项,正常人完整看一遍都会脑仁子嗡嗡的那种复杂程度。
投资者想要所有权力,以保障投资安全,攫取最大利益。
而被投企业希望尽可能的少给权力,避免掣肘,省着白白给投资人打工。
这是一对根本矛盾,所以细节谈判往往耗时良久,每一个小条款都要慢慢磨,直至双方都能够接受。
所以企业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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