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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切的讲,它们根本没有能力和大型传媒集团正常谈判。
米国的传媒集团,要的从来都不是什么双赢,而是尽可能的归拢掌控舆论话语权。
所以类似的平台最多只能搞定某一派的部分媒体,做不到整合全部内容,于是根本吸引不到足够的广告用户,很快便衰落了。
但是这个问题,在国内是有解的——
全面的版权合作!
我们国内的环境,决定了新闻媒体没有、也不可能有那么大的野心。
所以反倒可以在商言商。
新闻媒体提供内容,头条提供流量和精准分发能力,扩大优质内容的影响力,做大蛋糕强化变现,在商业层面上是双赢的。
小老公,你和对方谈判的时候,可以把相应的条件加为筹码。
沪市这边的几家顶级媒体,我父亲都可以影响到。
字节如果愿意和你合作,咱们就帮他们搞定版权合作。
否则……那就在魔都打侵权官司好了!
你不是跟刘大律很铁么?
四五家顶级媒体同时起诉这么一家中型公司,而且稳赢,够他们喝一壶的……”
好家伙!
果冻橙,你还有这两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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