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看实际情况。前年城东陈记布庄,兄弟俩为三间铺面打得头破血流。最后哥哥挨了二十脊杖,弟弟发配三百里。
\n
若是寒门小户,倒能劝和了事。可要是高门大族——"那官府自然会依法处置。毕竟这律法是维护世道安稳的根本,不能轻易废弛。”
\n
李佑点了点头,继续研读。这一看,才发现这《唐律疏议》所涵盖的内容极为广泛,从官员的职守到百姓的日常行为,从田产交易到婚姻嫁娶,几乎无所不包。
\n
白天在刑房,李佑只看完了几篇。天色渐晚,他抱着这本《唐律疏议》,准备拿回县衙内宅接着看。临走前,他突然想起苏皓提的书童之事,便向老吏问道:“先生,我想问问,那义男(奴仆)入的是什么户籍呢?”
\n
老吏微微一愣,随后详细解释道:“户籍分主户和附户。与主人同住的义男,附籍在主家主户之下,视同主家的晚辈;若有自己的田产且分开居住的义男,则单独落籍为附户,地位与主家雇佣的帮工类似。另外,若是收养义男、义女时间不长,也按帮工来算。”
\n
李佑又问:“那何为帮工呢?”
\n
老吏叹了口气说:“这帮工啊,身份有些尴尬。在雇佣期间,他们地位低下,如同奴仆,要听从主家的差遣,甚至连家奴都能使唤他们;但若是雇佣期满,他们便可恢复自由身,子孙也能参加科举。”
\n
李佑这才明白,原来这唐代的帮工和自己原本理解的不太一样,民间都称其为“雇仆”,和普通的短工、长工有着本质区别。虽然帮工地位不高,常受主家苛待,但好歹还有个盼头,不用改姓氏,子孙也有出头之日。
\n
“多谢先生赐教。”李佑拱手谢过老吏,怀揣着满腹心思,朝县衙内宅走去。
\n
……
\n
崔洋终于回到了县城,但整日忙得脚不沾地,很少回县衙。
\n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