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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他年纪太小,近身肉搏占不到便宜,这东西又凶又巧,远远藏在草丛里一箭射倒人的腿,他就一溜烟似的扑上去抢了吃的就跑。
罂粟田附近都是烟农,手里没枪杀不了他,即使追上来近身搏斗,他手里攥着的箭头也能戳人。
于是就这样,一个还没一管炮大的小孩子抱着一把比自己还大的弓到处抢食吃,看谁的目光都带着要弄死对方的决心,靠着这点子杀气才活到了首领把他捡回去。
被捡回去后他就有了枪。有了枪,谁还稀罕这么个破玩意儿,更不要说后来去了专业的武装军训练基地,他抱着琳琅满目的各式武器像老鼠掉进了米缸里。
从此这东西就被闲置了。但他也没扔,一直放着,买了这房子之后随手丢了进去。
他总是需要这么个东西的,就像他即使睡着了手里也要有把枪一样。谁答应过的都不算数,他手里攥着的武器才算数。这东西是他最开始的武器,从他血肉里磨出来的。
如今他凑近了悄悄看。这弓被鸽子刷的过于干净,在阳光下和她一样闪闪发亮。
太阳大,她的鼻尖上已经渗出细细密密汗珠,仍弯着腰小心翼翼把弓和箭一样样收好抱进怀里,像侍弄什么金贵东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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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歌心里正盘算着,晾干了的东西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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