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一个英俊的年轻男人正饶有兴致地盯着面馆老板娘手上的那只白色的玉镯。他好像在看什么特别有趣的东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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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穿旗袍是要戴这个东西的。
鸽子的旗袍本来就是旧的,如今在水里泡了这么两次,更是旧兮兮的。gavin每次看到都觉得碍眼。
他养的鸽子,穿这样的次品东西,岂不是打他面子。
于是他办完正事之后,头一次找着路来到华人街,想找间旗袍店,给鸽子买旗袍。
谁成想饿了随意找间面馆坐下,竟一抬眼看见这么个东西。
好看,圆圆的,白白的,显得那老板娘的手腕圆润修长。这么个东西如果套在鸽子手腕上,不知道要好看成什么样子。他的鸽子可比眼前这个半老徐娘有看头多了。
这样想着,一只手枪就被沉沉放在了桌子上。
他并不觉得抢来的和用钱买来的有什么区别。
反正他的钱都是杀人得来的。他还愿意从喘着气的活人手里抢,反而说明他的心情非常好。
接下来就是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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