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都没花,全都寄给孙爱菊了。
而且这么些年,孙爱菊手里也没少攒,宁棠也没跟孙爱菊客气,把两百块钱往口袋里一塞。
沈烈走了,孙爱菊跟宁为国又拉着宁棠开了个小会。
孙爱菊道,“你可想好了,真嫁给沈烈,哪怕他条件再好,他可是丧偶带着三个孩子的,你嫁过去就要做后妈。”
被孙爱菊一说,宁为国也犹豫了,“要不,算了?咱闺女年纪虽然大点,但是好歹是个黄花闺女啊,犯不着给人当后妈,干脆在村里找个人嫁算了,咋说都是头婚。”
宁棠想了想,道,“爸、妈,我知道你们对我好,但我想了一下,觉得沈烈这个人的条件跟我还是合适的。”
首先,沈烈工资高,还是当兵的,那就说明嫁给沈烈以后,她的物质条件不会差到哪里去,如果嫁给同村的村民,她大概率还是要下地干活的。
宁棠试过下地,好家伙,那太阳毒辣的能把人晒脱一层皮,一点都不夸张,干一天活下来,全身上下就跟车轮子碾过似的,腰酸背痛,根本就不是她这种穿越前天天在办公室里吹空调,穿越后也不事生产的人能够忍受的。
要真让她下地干活,一直下地干活,宁棠觉得,还是洗洗干净,找根绳子上吊算了。
其次嘛,沈烈有三个孩子,这点对宁棠来说,反倒是优点不是缺点。
宁棠本来就不想生小孩,沈烈有三个孩子,不会让她生,再说了,这三孩子岁数都不算小,也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还有沈烈这个亲爸在,宁棠顶多费双眼睛盯着。
想开点,就当跟三个小孩同居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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