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之前,林夕从来没有计算过自己一天会走多少步,事实上,他根本就很少走路。
因为他是一个標准的宅男,已经大三的他,很多身边的同学都已经出去找工作,做应聘,而他却还每天拼杀在游戏的世界里,经常一天都不出屋子,生活的大部分轨跡就是宿舍---食堂---卫生间。
处於这种状態的林夕,永远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头髮乱的像顶个鸡窝。
宿舍里的同学一个个的都出去了,只剩了他和杨辉,不过就在上个星期,杨辉也在外面和女朋友同居,並且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而且,他也不止一次的劝过林夕,不能再这么颓废下去了。
其实林夕也不想这样,但他性格本就內向,又不爱动,不爱与人交流,大学三年,一直是在浑浑噩噩中度过,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一个字:懒。
他也一直想出去工作,但不知为什么,就是对外界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每天都只想把自己封闭起来,儘管无数次告诉自己,明天不能再继续这样了,可是第二天却依然如故。
要说这懒病一发作,人就会越来越懒,所以,林夕就只好这么一天天混著。
对於他这么懒的人,如果开玩笑的说,一万步恐怕他都要走很久的吧?
只可惜,当生命的上限一旦有了预知,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倒计时的时候,即便是有时候懒得连饭都不想吃的林夕,心里也升起了深深的恐惧。
所以,都说未知才是令人恐惧的,但,已知有时候比未知更可怕。
就好像,那个摔碎在地上的碟子,若是平时或许林夕根本懒得去看,但想现在,那碟子看起来竟像极了一个破碎扭曲的人脸。
这一夜,杨辉没有回来。
这已经是很平常的事情了,毕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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