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漠南王庭的贵族。”
考虑到穆姓方士对汉匈关系的一头雾水,这样的判断简直称得上莫名其妙。刘某有些愕然:“你怎么知道?”
“看颜色看出来的。”穆祺用木棍拨开俘虏蜷缩的手,点一点他大拇指的指甲,在根部新生的月牙层上,可以隐约看到一点淡淡的蓝色:“这么快的时间就能沉淀这么多色素,看来匈奴上层是真的嗜酒啊。”
为了在溶液中显现出某些梦幻般的颜色,方士店铺中售卖的所有酒精都添加了一点色素——无毒无害,却极难代谢分解;这些顽固的着色剂会残留在血液中,随着循环附着在新生的组织上;于是生长较快的手脚指甲之上,难免就会多出一点颜色。
当然,刀口舔血的骑兵也未必会在意到这点细微的颜色。但这无疑是个极好的判断指标,有资格能享用千辛万苦走私过边境的长安顶级奢侈品,这少说也得是个身家豪富、地位尊隆的贵人。而这种尊隆显贵的大致出身,同样可以通过颜色来稍作判断——穆祺掺入酒精中的色素会在半密闭的空间中缓慢氧化;漠南王庭的距离不够,运输时间太短,所以色素呈现为淡淡的蓝;如果要长途运输到漠北乃至西域,那么路途漫长,色素充分氧化之后,应该会有一种稍稍醒目的紫色。
所以说,穆祺并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推理能力、灵妙敏锐的未卜先知;他只是老老实实按规矩在作判断,整个思路非常之枯燥无味,说出来绝无新奇之处。可是,现在显然没有时间解释什么色素氧化的基本原理了,所以穆祺一语带过,并未多言,只是摆出了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汉朝普遍迷信,当一个御用的方士拿出一副“说了你们也不懂”、“天机不可泄露”的高傲架势时,哪怕三公九卿、诸侯藩王,都要稍退一步,表现出应有的敬仰。
果然,大将军瞥了方士一眼,没有继续追问。他沉吟片刻,仿佛在思索匈奴漠南王庭的布置——两国交锋旷日持久,大汉同样在北方的腹心安排得有棋子;不过,这些绝密的人员安插只有最高层的最高层才能知悉,大将军斟酌着这些绝密情报,得出了一个理所当然的结论:
“匈奴单于应该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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