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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桃簌簌落进篮里,混着几片带锯齿的桃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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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曦数了数,一共十二颗,和他们认识的年份一样——四年前毕业舞会初见,到今天正好一千四百六十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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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捏着颗野桃在围裙上擦了擦,仰头递上去:“先吃这个垫垫,王伯说十一点才能送山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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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凯旭咬了口,甜津津的汁水顺着下巴淌到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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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抽了张纸巾擦嘴,突然伸手把胡云曦的针织开衫往紧里拢了拢:“山风凉,刚才在路口,你打了三个喷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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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宿在云雾山深处的山谷里,沿着青石路走半里地能看见条溪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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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曦跟着朱凯旭往溪边去时,鞋跟踢到块圆石头——是她特意选的平底鞋,鞋尖绣着小朵山茶花,和头纱上的花纹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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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水清得能看见水底的鹅卵石,朱凯旭蹲下来洗野桃,她蹲在旁边捡彩色石头:“这个像你跨栏时戴的护腕,这个像我去年赢的奖杯底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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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个呢?”朱凯旭捞起块月牙形的石头,水珠顺着指缝滴进溪里,“像不像你上次加班到凌晨,在律所门口等我时,眼睛底下的月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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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曦的耳朵尖儿红了。她抢过石头揣进兜里,转身往回走,发梢扫过他肩膀:“再贫嘴就不帮你剥山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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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伯送山鸡来的时候,竹屋里已经飘着竹筒饭的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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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凯旭蹲在灶前烧火,火苗舔着松枝,噼啪响得像放小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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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曦把山鸡剁成块,姜块在案板上拍得“咚咚”响:“王伯说这鸡是散养的,你尝尝看比食堂的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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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食堂的香。”朱凯旭用草绳捆竹筒,竹节边缘的毛刺扎得掌心发痒,“比律所楼下的热粥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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