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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者真的在公检法工作,且确实在模仿工作中遇到的杀人手法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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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不满足这两条,其他的可能分析再多,也都是扯淡而已。
“杀人动机究竟是什么?
或者说,刑法者选择杀人手法的标准,究竟是什么?
这个疑点需要进一步确认!
但,秦眀的推测,目前倒已经可以衍生出,有意思的调查思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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