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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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的是《刑法》第六章第二节,第30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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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法条的涉及内容,包括妨害作证、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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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律师,不就是帮雇主毁灭、伪造证据,从而脱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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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成员听了关宏宇的解释,更加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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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大家是真没往《刑法》这个方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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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具有传统道教特征的杀人现场,按说数字,不应该涉及现代法律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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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偏偏,关宏宇的分析有理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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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群成员,都开始在网上搜刑法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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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其它几起案子里的数字,能不能和受害者的罪行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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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起案子,数字5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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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第275条,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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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仁:"就是不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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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起案子的两名受害者,是因为虐待动物被杀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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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毁坏财物根本没关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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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枫:"不,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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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没有动物保护法,如果有人盗走有主的动物杀害,通常会以这条罪行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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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起案子,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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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246条,内容是涉及侮辱、诽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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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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