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会议时,小组提出问题,能否在不破坏雕塑外观的前提下,从下面打开一个口子,借助仪器辅助,试图找出“指纹签名”?
当然,结果很可能是一无所获。
也许雕塑不是方许做的,即便是,方许也不至于傻到将指纹留在里面。
技术人员经过论证,很快给出回复:可以尝试。
至于找到指纹的概率,这一点组内分成两派。
一派认为,方许这么聪明,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另一派却认为,方许的想法不能以常人来论定,天才和疯子往往一线之差。方许非常自信,甚至自负,也许他就是要故意留下“钥匙”,想看到解谜者想破脑袋的模样。方许不是说以后还要出书吗,这件事指不定会成为“素材”。
到了傅明裕这里,他的看法却不属于任何一派:“我想首先要搞清楚一点,假设方许就是凶手,那么他在行凶时,是一时冲动之下拿起雕塑砸破两位死者的头,还是早有预谋,先一步做好凶器,再将凶器带去案发现场?”
这一次组内没有分歧,无论是时间点还是案发现场,都说明是冲动犯罪,“凶器”雕塑在案发之前几天就出现在汪鑫的生活照里。
也就是说,方许将雕塑送给两人时,是无法预见到她们是否会将雕塑放在明面上的,如果转手卖掉了呢,如果收起来了呢?
傅明裕说:“既然是前者,那么在制作雕塑的过程里,方许就不会想到刻意隐藏身份,那么将‘指纹签名’藏在内部的可能性就变高了。”
傅明裕又道,他在艺术品论坛上看到网友的一段话很有意思,说是有的艺术品签名,会藏在一个只有将艺术品破坏掉,才能找到的地方。这就像是薛定谔的猫,破坏了艺术品,艺术品就不值钱了,可如果不破坏掉艺术品,就无法知道那地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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