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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说得好,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你懂什么啊!别他妈研究这个了,你就说眼下怎么办吧黄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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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问我怎么办?要我说呐,喝酒吃饭!就这么办。”说罢,变戏法似的,一伸手从身背后掏出来两瓶五加皮烧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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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灵和老八见状皆是一愣,只听老八惊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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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呢,你小子刚刚在后面站台上磨磨蹭蹭地干什么呢,敢情是打酒去了,要不咱们俩是亲哥俩呢,有人惦记买菜就得有人惦记温酒……嘿,你别说黄爷,这酒还真不赖嘿,不过这怎么意思?那丢的东西呢……咱就不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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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人海,谁脸上也没刻着小偷两个字,再者说了,火车已经停了这么久,而且中途有没有停别的站,咱们连人家什么时候下车,或者下没下车都不知道,你上哪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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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说那人穿西装戴斗笠嘛,这么明显的特征,甭管车上还是大街上,还不是一眼就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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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苦笑道:“八爷,您是肚子里没食儿站岗,脑子也跟着放假了,别的不说,这要是您偷完了东西,还能戴着个破斗笠招摇过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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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八一听,立马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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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手拧开五加皮烧酒的瓶盖,又找茶房要来三个杯子,各自斟满,递给他们俩,端起杯来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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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既然说好了,这趟出来收东西顺带着游山玩水,那就甭管发生什么事,都别哭丧着个脸。眼下有酒有肉,还有窗外的风景,若是在四九城里,哪里会有这个闲情雅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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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我说啊,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既然这贼人放着金银细软不拿,单单拿走一个在外人看来没有任何价值的笔记本,想必他绝非是临时起意,恐怕也是有备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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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倒也好,我猜此人起码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下车,而是乔装之后仍然潜行在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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