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他便尝试了大量生物,就连茅坑里的蛆虫都没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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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发现种在灵毒生物体内效果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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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世界,任何缀上“灵毒”二字的生物,皆是指感染灵毒的存在,感染越深,异化越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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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涧镇,乃是一座建在山脊峰上的小镇,毗邻蚀心雾区,山下时有灵毒生物冲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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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镇中有值守修士,一般具有威胁的中大型妖物,早就被清理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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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架不住小型妖物的侵蚀,譬如,灵毒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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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这类生物因为体型有限的缘故,威胁并不大,只要不慌,也就是一个铁锨的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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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朝宗就养了几只灵毒鼠,主要用来砍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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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玩意个头大的像个猫崽子,捆住四肢,木柴往嘴里一放,咔嚓就断了,好使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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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命还硬,折腾三四天还有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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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发现能够饲养血源虫之后,白天砍柴时,更是满山遍野的搜寻鼠窟抓回来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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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晚上,修炼时,正好召回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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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还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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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清听罢,满心诧异,这已经是他第二次吃惊,真是小瞧了天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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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都没意识到血源虫还能放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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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岂不是说,他的通明玉髓藤也能放养,吞噬灵毒妖物的血气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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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有一事不明,还望前辈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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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朝宗问道,这既是疑惑,也是一种试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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