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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觉得我做得对吗?如果别人拿这件事来指责你,你怎么跟别人解释?”
也许是熬夜通宵的原因,杨启明的态度突然变得文艺起来,一时间让王云霄有些不太适应。
“谁要指责我?我要跟谁解释?”
王云霄有点不太明白杨启明的意思。
“您究竟想说什么?”
“呵呵,可能是上年纪了吧,脑子也越来越糊涂了。”
杨启明点燃一根香烟,低声感叹道:“现在不一样了,我这样做确实不对。”
“我没觉得您做的不对。”
王云霄正色道:“法律存在的基础,是建立在社会对于法律的共识上的。就像两军交战,当然可以遵守公约优待俘虏,但间谍从来都不在公约保护之内。”
“他一个外来人,拿的是联邦的护照,跑到咱们这里来作奸犯科,凭什么要受到咱们的法律保护?”
“退一万步说,为什么有人会跟一个挥挥手就随意安排别人生死,骨子里流淌着罪恶血液的外国罪犯共情?就算真有这种人,咱们又何必在乎他们的感受?”
共情是肯定会有人共情的。
有些人的脑回路就是比较奇特。
比方说那些并非参与法律工作,却又坚持废除死刑的人,他们的理论就是死人已经死了,杀人犯还活着,所以要考虑杀人犯的正当权利。
我爷爷虽然跑到你家烧杀抢掠,可我爷爷不是都已经死了吗,为什么不能和解呢?
听说大烟膏害死了不少人,可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我又没见过,八成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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