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知名度,兴许还有出版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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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干脆以日志形式,用通用文字,根据脑海中的记忆,写下第一栏——
【遗失历1000年6月7日,星梅镇,暴雨。
踏入旅行的一年后,我被人一脚踹出了酒馆……】
拥有一定撰写歌词的能力,唐奇的文笔自然不会差。
今天的经历称不上精彩,但也有起承转合,他平铺直叙下来倒也容易。
只是室外的暴雨实在狂戾,有些让人静不下心。
断断续续要写到结尾时,抓着浓密卷毛的唐奇,忽然听到一阵敲门声。\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