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的人,只要找到那个按下开关、泼洒汽油的人,他就能报仇。
然而,他所能够寻找到的人,根本不值得他亲自动手——不过是些拿钱办事的黑帮,甚至丝毫不关心他们烧掉的是谁的家。
他们的目的只是完成交易,拿到报酬,然后去酒吧寻欢,去妓院作乐。
第二天继续为別人执行新的任务,直到被某颗飞来的子弹终结生命。
杀死他们,毫无意义。
他的仇恨不是他们能够承载的。
但,罗德里格斯·霍夫曼却不一样。
米格尔第一次看到这个名字时,正在萨尔瓦多贫民窟的一间网吧里。
屏幕上播放著一段竞选演讲。
穿著考究的男人站在讲台上,微笑自信,侃侃而谈,谈论经济自由化,谈论农业改革,谈论上帝和道德。
米格尔屏住了呼吸。
剎那间,他第一次听见自己心臟狂跳的声音。
真正杀死人们的,不是那团火,而是罗德里格斯的笔。
是他的法律,是他的政策,是他在演讲台上呼吁的每一句话。
是他,让那辆黑色轿车驶入农场;是他,让镇政府撤回了所有的支持;是他,让自己在十三岁那年,站在父母的坟前,一无所有。
米格尔郑重地套上象徵志愿者身份的制服。
深蓝色的衬衫贴合著肩背,胸口处绣著端正的竞选標语。
#pspeidade de fu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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