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镶了层钢铁的光泽。
他微微歪头,对周云倾低声说:“不要用霰弹枪四处扫。除非我一发没中,熊向我们扑过来,离得很近,才用得着你。
周云倾坐在他旁边,脸上带着夜视护目镜,一手枪口向上抱着那把超新星,一手拿着望远镜四处张望。
周云倾想到英国剧里那些老牌贵族打猎的画面。
猎人们骑着马,穿着剪裁得体的羊毛花呢外套,戴着手工缝制的皮手套和礼帽,脚蹬及膝马靴,枪托上还刻着家族纹章。他们追着一只狐狸,猎犬跟在马儿的身后,从乡村庄园出发,猎枪大多是漂亮的双管霰弹枪,银饰华丽,动作优雅,哪怕开枪都是绅士风度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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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现在——
林志恒坐在他对面,全身迷彩猎装,帽檐压低,衣料是耐磨防水的功能性面料,袖口还带魔术贴,裤腿收紧塞进黑色的靴子里。肩膀上是紧紧固定着的弹药袋,手上抱着的是一把外观硬朗、灰褐迷彩的来福枪,枪管上安了制退器,瞄镜大得吓人。
周云倾不太懂枪械,但他本能地觉得迷彩是军用的,而林志恒现在像是一个军人。
“你很紧张。”林志恒小声说,声音像田野深处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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