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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对方穿金戴银闪得人眼花缭乱,相反他穿的一身很普通的浅色长袍,据目测长袍的料子还没旁边二月红那身红色锦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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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不是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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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是,他真的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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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字,帅到掉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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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他太年轻,否则单凭这卖相,越明珠真希望他就是自己的便宜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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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迷倒她的不是对方浮于表面的优势,而是他身上那种潜龙在渊马上就要一飞冲天的气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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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越明珠久违的眼缘在来长沙后终于又一次派上了用场,如此大腿,此时不抱更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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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启山观察着眼前这个还不够他胸膛高,个子小小一直呆呆望着他,目光中又隐约含着一丝震惊的小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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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调查回来的消息里远房表妹画上等号,他抬手压了下头上的毡绒礼帽,不甚光明的阴影遮挡了眼底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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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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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简意赅的说完这三个字,越过她往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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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我行我素的行事风格若是换到另一个人身上,只会让人觉得态度强硬心生不快。可放在他身上,那与生俱来的非凡气度让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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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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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明珠暗自欢呼,新大腿越是气势不一般就越是有价值,欧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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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她人还在红府怎么说都要给主人留点颜面,她率先看向二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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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红对张启山毫无温情的认亲态度颇有微词,可最该生气的人尚且不知彼此身份,他只好咽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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