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俘虏转移中,消失在据说无人生还的海上风暴中。
隆尼将飞机重新喷漆,加上了爱玛喜欢的黄色,就此驾驶着那架专100,一直、一直找下去。
为什么还要继续?你可能永远也找不到她了。蓝焉在心里问。隆尼当然不会回答他,只是依旧那样平静地前行,将尘封的记忆载入老旧的机身,没有停歇,方向似乎永远都在对准着画面尽头飘渺不定的微光。
“又在玩你那破游戏呢?”阿萨搡了一把侧躺在沙发上举着手机的蓝焉,“别玩了,今天不是约了林小姐吗。”
蓝焉不应,又让飞机飞了一会儿才懒洋洋地将手机扔到一边。最近入春,天气慢慢有些热起来了,他只穿了件薄薄的套头卫衣,浅紫色,倒衬得整个人格外柔和,像只刚刚从冬眠中苏醒的小动物。
上一单客人是在海岛举行的婚礼,他们跟去了一周,顺道度了个小假。做户外场地很辛苦,回来难免有些难以进入工作状态,干什么事都慢吞吞的。阿萨把工作室简单收拾了一下,催着助理小何去买早饭。
工作室租在繁华的商业广场,做的是婚庆策划。名字叫rosenstunde,指玫瑰色晨光初现的时刻,转义为愉快的时光。常译作“时光的玫瑰”,蓝焉在读保罗策兰诗集时注意到这个词,觉得很美,于是摘用。
开工作室的主意是阿萨提的,毕业后他在上海一家连锁婚庆公司做策划助理,天天嚎着想辞职。恰逢一五年年底蓝焉回国,原本只准备待一个月,却在阿萨的撺掇下头脑一热决定留在国内一起赤手起家。
他那时候还没开始正式工作,蓝世杰整日催着他回去,倒也不直说对儿子未来的安排,只暗自琢磨着得叫他待在自己眼皮子底下,好知道这小子怎么规划自己。蓝焉不肯,一是因为离开荞城太久,这些年也没想过要再回去;二则日子确实过得恍惚,有些恐惧走上所谓稳定的正确轨道,也怕一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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