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腹还有些隐隐的坠痛,提醒着她昨晚的混乱不是一场空梦。脑海里闪过两个片段:一个是他像头失控的猛兽,力道大得让她发疼,呼吸烫得她想躲;另一个是他蹲在床边,指尖擦过她额头的汗,声音哑得厉害,说“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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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点温柔太像幻觉,却又真实得让她心慌。意识忽然飘回大学的新生晚宴——水晶灯晃得人眼晕,她抱着餐盘躲在角落,被一道灼热的视线钉住。是杨屹泽,穿件白衬衫,袖口卷到手肘,隔着人群直直望着她,眼里的光比宴会厅的灯还亮。那时候他们刚重逢,她带着少年时的别扭,故意别过脸假装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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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总有办法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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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故意和别的男生说笑,看他攥着酒杯的指节泛白,转身要走时,被他拽住手腕,声音哑得像被砂纸磨过:“别闹了,跟我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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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图书馆故意藏起他借的书,看他焦头烂额地找,最后却在他递来的热奶茶里尝到熟悉的甜度——是她最爱的半糖加珍珠,他记了整整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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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冲他发脾气,说“我讨厌你”,把他送的花扔进垃圾桶,第二天却发现那束花被养在宿舍楼下的花坛里,旁边压着张纸条,是他笨拙的字迹:“花没做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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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他,好像永远有耗不尽的耐心。她再冷淡、再抗拒、再故意惹他发疯,他都像块甩不掉的牛皮糖,温柔地黏在她身边。下雨天她没带伞,回头总能看见他举着伞站在雨里;她熬夜赶论文,笔袋里总会多出初中时爱吃的牛奶巧克力棒棒糖;她随口提一句想吃天津酥候的泡芙,第二天一大早,他就拎着两大袋泡芙站在宿舍门口,眼底藏着熬夜坐车的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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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时更甚。他把所有温柔都揉碎了给她,会蹲下来给她系鞋带,会把她的手揣进自己口袋里暖着,会在零下几度的冬夜,跑遍大半个城市给她买想吃的蛋糕。那时候他看她的眼神,像盛着一整个春天,连眉梢都带着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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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总跟着我?”有次她忍不住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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