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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谊对此提出的建议,如果以一句话概括,“众建诸侯而少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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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在孝文帝时,末代齐王刘次昌无嗣自杀,将齐国一分为六,淮南厉王死后,将淮南国一分为三,两个强大的诸侯国立时化整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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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孝景帝即位后,面对当时最强的吴国,孝景帝本可以采取同样的策略,毕竟那时的吴王已六十多岁,或许是心有戚戚,也可能是心有惧意,作为杀了人子的大汉棋圣,最终选择了与晁错急功近利,不加掩饰地削藩,削去吴国郡县,然后,逼反了惶惶不安的一群诸侯王,引发了七国之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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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的是,哪怕过程全错,结果是对的,经过孝文、孝景二帝的连番谋算,诸侯国的实力远远不如立国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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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两个变化是,汉初常有统辖三四郡甚至七郡的大国,到孝景帝后期,几乎所有诸侯国都只剩一郡,诸侯王连治国的权力都失去了,只能享有赋税收入,成了被供养的闲人,诸侯国内政事均由中央派遣官员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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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主父偃故意在进言中,忽视了七十多年诸侯国的变化,是为了进一步削弱诸侯王,或者说,铲除所有诸侯王,完成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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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恩令的具体逻辑,从表面来看,是雨露均沾,当诸侯王死去,其所有子女都该获得王位和王国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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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一来,诸侯王在活着的时候,就要拿出王国中的一部分县,作为食邑分给原本没有继嗣资格的儿子、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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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汉律法,必须有侯爵才能享有食邑,这时,皇帝会额外开恩,批准他们成为“王子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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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所有人都得到了好处,但在这表象之下,还存在一个严酷的事实,王子侯们取得的食邑,原属于各诸侯王国的县,而成为王子们的食邑后,就如同列侯封地一样,归并到附近直属朝廷的郡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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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将来王子侯们的爵位被褫夺或无嗣而终,食邑就归了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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