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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当年杜家是收留薛白,这次是正儿八经地转送奴隶,是要写身契的。
先是由崔家与杜五郎写一个私契,并找一个保人,私契上写明白买卖双方与保人的身份;接着,便拿着这私契到寿安县官署去申请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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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安县署。
县主簿名为宗涵,看着眼前的文书,抚须道:“吉绩?此人的户籍文书只怕是不对啊。”
一旁的小吏便低声道:“洛阳府派人与县令交代过,不必查这个吉绩的身份。”
“哦?”宗涵道:“不过是转送一个奴隶,还惊动了洛阳府?此人不简单啊。”
“若是简单,岂能让崔家讨好他?这样一个知文墨的青衣奴婢,许是五十贯都能卖到。”
宗涵于是也想结交一下这位吉郎君,他遂点点头,道:“办吧。”
“喏。”
平常这些琐事他这个主簿轻易是不管的,这次既涉及到大人物,宗涵就亲自看着,让县吏们依着流程一板一眼地办,把人都召来。
包括崔家的三管事、保人、砚方。
杜五郎本可以只派个随从来,但还是亲自来了,崔洞便陪着他,第一次踏入县署。
“几位,依唐律规定,奴婢买卖需验身,确认其身份为贱民,以防良人被非法买卖,得罪了。”
“请吧。”
县吏遂简单问了三管事几个问题,无非是崔家是如何拥有砚方这个奴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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