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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可能性不大,但维杰还是担心迪帕克有搞错型號的风险,把钢笔塞到了他手中。
“维杰,你是想倒卖墨囊?这东西可没什么利润可赚...”迪帕克並不理解。
“而且普里似乎一共有三家文具店铺,要把所以这种墨囊扫空,估计要好几万卢比...”
这可不是一个隨隨便便的数额,虽然信任朋友,但也要对自己的钱財负责。
维杰当然明白对方的担忧,开口解释。
“市政厅明天会收到一千支钢笔的捐赠,自然而然,就会派出採购员採购相应的墨囊,满足使用需求,我打算从中赚一笔。”
这类钢笔更接近於中性笔,每隔一段时间,依靠更换中间的墨囊继续使用。按照一般的写字效率,一个墨囊只能使用两到三周。
“可以的话,我需要你把这三家店铺的墨囊全部买下,然后表示三天之后,將这批墨囊一同运往布巴內斯瓦尔,交付另一笔订单。
“等你付款拿到购买凭证,跟店铺表明暂时不取货物,三天后再统一收走。”
迪帕克挠了挠头髮浓密的后脑勺,思索了一会。
“你意思是,这三天內会有市政厅的採购员前来採购,正好撞上我已经把所以墨囊买下但没取走的尷尬阶段。於是我好心转卖给他们,顺便提一提价钱?”
“聪明!”维杰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
“不过,不是『好心转卖给他们』,是『冒著另一边违约的风险含泪转卖』;不是”顺便提一提价钱』,是『为了补偿原本订单的违约金,每一支墨囊提价五成』。”
维杰之所以不亲自操办这件事,而要找个代理人的原因,很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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