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
都在印度社会塑造了一种导向。
那就是极度崇拜白人。
换句话说极度崇拜“白”这个肤色。
毕竟追溯歷史,帮助印度次大陆第一次实现真正大一统的,还是英国的东印度公司。
在印度女性五官端正好看的比例不低,但那都谈不上“漂亮”;印度的审美主要围绕著肤色,越白才越“漂亮”。
宝莱坞的女明星里姿色稍差的不少,但是皮肤不白的几乎没有。
当然,这种白更偏向於黄种人的黄里透白,而不是白种人的白里透红。
如果一个印度男人能娶一名皮肤比自己白的妻子,那是社会意义上妥妥的人生贏家。
出门倍有面子。
因为肤色很大程度上和种姓掛鉤,和社会地位掛鉤。
导致男性想娶比自己社会地位高或者高种姓的女子,属於宗教禁忌的“逆婚”。
不是不可能,因为在印度这片光怪陆离的土壤上,没什么不可能的。
只是確实很难。
但维杰没有那么多的思想桎梏,既不崇拜白人,也不崇拜肤色。
在自己的审美里,身材和五官才是“硬通货”。
“噢朋友,我实在累了,得休息休息。”凯文喘著气道,发现这五百卢比赚得一点也不轻鬆。
“没关係,给工人提供午餐是一种美德。“维杰招呼街道对面的拉比,让他把刚做好一篮小吃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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